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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供销社自查问题报告(实用5篇)

时间:2023-09-24 19:49:17 作者:字海2023年供销社自查问题报告(实用5篇)

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,用于传达信息、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。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,包括学术研究、商业管理、政府机构等。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供销社自查问题报告篇一

为严肃财政管理纪律,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的财务制度,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,我校严格按照中共南安市纪委、市监察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关于转发《关于印发〈福建省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南纪综[]12号)和《关于转发福建省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〈关于填报“小金库”自查自纠阶段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南治办1号)的要求,进行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,工作情况总结如下:

一、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

我校属于二级核算会计单位,每年经费使用情况一律由中心小学统一管理进行核算。学校资金来源是市财政按学生实有人数给予划拨,除此以外,学校再没有任何资金来源。平时零星发生的有关收入,也都能使用统一票据,纳入单位账户管理。学校的所有经费支出能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支付。

二、自查自纠的方法
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了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进行“小金库”治理自查自纠工作,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,解决有关重要问题。

2、做好宣传动员。根据文件要求,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,传达文件精神,要求全体教师,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,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,明确清理检查“小金库”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加强廉政建设,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,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,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。

3、落实举报制度。

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信箱,建立了举报登记、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,由晓老师具体负责,确保件件有交待、事事有着落。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,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。

4、做好清查工作。对照“七种”表现形式,认真自查自纠,做到不走过场,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,从而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收支管理情况。并认真开展清理”小金库”工作,成立了由校长率头,财务人员负责,教导监督的清理工作小组,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。

四、自查自纠的结果

1、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执行,所有收入、支出全部纳入本校财务账目统一管理核算。学校没有任何性的经营收入,也没有以任何形式收取师生的任何费用,也没有虚列支出、转出资金的现象,更没有以各种项目套取资金的情况,没有单独账户,未设任何形式的“小金库”。

2、我校多年来严格执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的管理办法,认真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,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,同时逐年进行修改并完善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、规定和办法。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公开,重大事项及时公开。坚持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内审工作,从无设置帐外帐和“小金库”以及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,从制度上保障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,严谨性和有效性。

3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,采用少量的备用金,严禁设“小金库”,杜绝坐支行为,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。

4、按照清理范围要求,重点围绕“清理内容’中的各项指标开展清理活动,对1月以来的所有收入,支出及各类账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,通过清查,我校没有发现上述违纪违规的问题,没有任何形式的“小金库”存在。清查结果已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进行了通报。

5、在认真清理清查的基础上,按照规定,认真填报了相关表格。

五、今后措施

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,但通过清理检查“小金库”,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,加强了法制教育,强化了财务管理,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。今后,我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我校的财务管理制度,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,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,反腐工作更上一层楼。

供销社自查问题报告篇二

1、突出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。结合县供销社工作职责,加强修正后的宪法的学习,着力提高宪法意识。把维护好、实现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突出位置学习宣传。学习与规范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以及维权、信访、投诉、调解等化解矛盾的法律法规。

2、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,着力提高廉政意识。以各级领导干部、机关干部为重点,认真学习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和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(试行)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,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,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。

3、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,着力提高为民意识。重点学习宣传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《公司法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。

4、聘请法律顾问。县供销社聘请群乐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为县供销社法律顾问,并连续2年聘用,并签订聘用合同,合同一年签1次,聘用费用一年15000元。自签订聘用合同至今,涉及钟锡龙房产土地过户和鑫农经贸公司任命法定代表人、经理、经营权委托等事项咨询过法律顾问。

供销社自查问题报告篇三

现将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:

一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

为认真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,市供销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布置小金库治理自查工作方案,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人员由行政办公室、财会资产管理科和监审科负责人组成,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,确保了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

二、市供销社机关开设银行账户的情况

(一)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,市供销社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,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。

(二)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,市供销社保留了机关工会账户。

(三)市供销社机关没有在任何银行开设其他账户。

三、自查结果

按照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围绕专项治理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自查活动,由分管领导负责,分别对自己分管的科室进行自查,重点是清理机关各科室是否到企业乱收费建立小金库的问题,以及对市社机关的所有收入及账户、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,通过深入清理自查,市供销社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,财务收支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,未发生侵占、截留收入行为。预算外资金严格实行单位开票、银行代收、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管理办法,全部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进行管理,实行收支两条线,并严格按照财政批准用途专款专用,没有公款私存和设帐外帐行为,没有私设小金库的问题,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。

四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社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

(一)根据《会计法》和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以及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,市供销社机关制定和完善了《**市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》《市供销社财产物资管理办法》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。

(二)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,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下达部门预算,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。

(三)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。一是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,不编制虚假的`财务会计报告,不违反规定擅自调整报表,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。二是加强和规范市社机关会计基础工作,严格会计核算纪律,遵守各项财经法规,健全会计核算制度,提高会计核算质量,促进市供销社机关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管理。三是强化源头治理,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。

(四)加强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。一是对领回的空白票据设专人、专责、专柜保管,做到防火、防盗、防鼠、防虫蛀、防丢失,确保票据安全无损。二是建立财政票据领用登记制度,设置财政票据管理台账,严格领购、使用手续。三是建立票据定期盘点制度。由于供销社使用票据数量不大,坚持半年对库存票据进行一次盘点,确保票据账实相符。四是加强对已使用和作废票据的管理。对已使用票据的存根和作废票据,由票据专管员按规定妥善保管,不允许擅自损毁。

供销社自查问题报告篇四

根据汉纪发[20xx]3号、汉纪发[20xx]4号文要求,供销社对办公用房清理,特别是对公款购买、赠送土特产、礼品,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财物,大吃大喝、违规接待,公务用车运行费用,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自查,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:

我社现有职工近200人,其中机关16人,企业在职职工40人,待岗职工140人,一直以来,财政不拨款,都靠资产经营收益运转,每年交社保、医保、发工资、生活费等需几百万,至今仍负债两千多万元(兑付社员股金各级财政借款)。机关列为参公单位后,经多年争取,于20xx年1月机关纳入财政拨款,但仍有6人未纳入,且未发一分办公经费,机关日常开支也来源于资产经营收益。

(一)供销社从20xx年1月起至今发放各种慰问金:20xx年春节慰问家属每人1000元,共计15000元;20xx年加班补助每人1000元,共计14330元;端午节慰问金每人1000元,共计14000元;中秋、国庆慰问金每人20xx元,共计30000元;20xx年度各科室业务费包干共计28000元;赴香港五丰开会购买礼品20980元;车辆加油21300元;业务接待费20399元。

(二)供销社办公用房清理面积88m2,未超标;无大吃大喝、公款旅游、违规接待现象。

我社已作出安排:要求20xx年1月27日前,职工退回各种慰问金、补助等费用,由会计负责收回入账。

(一)20xx年1月23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规定,统一思想,重新认识,改变惯性思维,始终与各级保持高度一致。

(二)从20xx年起严格执行中央、省、市、县的各项规定,严格按“八项规定”,严格津补贴发放纪律,决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财物,不大吃大喝、违规接待,不公款购买、赠送土特产、礼品,不公款旅游。

供销社自查问题报告篇五

按照《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文件和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文件精神,芦溪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清理“小金库”工作,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

我局高度重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。对《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进行了传达学习,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,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。局长陈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,明确清理检查“小金库”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人大精神,加强廉政建设,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贪腐,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,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。要求我局必须认真自查自纠,做到不走过场、不留死角,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
二、认真开展自查,实施长效监督

按照方案要求,我局重点围绕“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”中的七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,对各类账户、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:

1、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,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,未侵占、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,没有单独账户,未设任何形式的“小金库”。

2、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,遵循先有预算、后有支出的原则,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,虚列支出、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,转嫁支出等问题。

3、我局按照公开透明、公平竞争、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,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,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,违反政府采购程序,“暗箱”操作、无预算采购、超预算采购等问题。

4、我局在资产配置、使用、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,没有擅自处置资产、转移收入、私分资产等问题。

5、我局按照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进行财务会计核算,没有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。

6、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、领用、使用、保管、核准和销毁,没有非法转让、出借、串用、代开、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。

7、我局深入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,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、账簿。

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,但通过清理检查“小金库”,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,加强了法制教育,强化了财务管理,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。今后,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,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贪腐的力度,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,反贪腐工作能有更大提高。

《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自查报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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